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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毒王--“黑客崇拜症”是把强盗当英雄
熊猫烧香 发表于 2007-2-26 1:04:00

  春节前,制造“熊猫烧香”病毒的始作俑者已经落网。据介绍,“熊猫烧香”被称为去年网络病毒的“毒王”,在它诞生之后的四个月里,数以千计的企业受害,数以百万计的个人用户“中招”,至于具体的经济损失更无从统计。

  媒体报道说,据湖北省公安厅公布的信息,制作传播“熊猫烧香”病毒案已被湖北公安部门网监人员“一举侦破”。据称,这是“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”。

  炮制病毒者很后悔,也很吃惊,因为他此前不认为这是犯罪,更没有想到事情会如此严重。消息见报之后,甚至引来一些崇拜者羡慕的话语。在各类新闻评论、跟帖及回复中,不少人将李某称为“网络奇才”、“黑客英雄”、“武汉大侠”,对造成用户那么巨大的损失,不但不谴责,反而顶礼膜拜。这被称为“黑客崇拜症”。

  据介绍,制造网络病毒朝牟利方向发展,已成一种“趋势”,而且,受人追捧,受人崇拜。这与把强盗当英雄已经没有多大区别。只是,强盗是赤裸裸抢劫行为,没有多少技术含量,而且形象也比较狰狞;制造病毒以牟利,看起来比较文气,而且需要能力,需要技巧,非一般人所能干的。但其居心不良以及霸人钱财的本质则是一样的。对此不但少有人进行谴责,甚至有人主张对这样的“高手”给予特别任用,以“发挥其聪明才智”。看来,是非的颠倒,道德的沦丧,在某些群体中达到何等程度。

  据软件工程人员介绍,电脑病毒其实就是一段程序,一段代码。这是电脑可以识别并执行的程序或代码,执行的结果或者使操作系统紊乱,或者数据被删除、被破坏,严重的还会导致硬件损坏。现在互联网日益普及,通过网络传播的电脑病毒更是防不胜防,令人头痛。说起电脑病毒,计算机和网络用户无不切齿痛恨。

  制造电脑病毒的人确实有才干,可惜是歪才,聪明才智没用到正道上,这些人原先干的是损人不利己的勾当。据说,有些制造病毒者的动机是表现欲,是技痒难耐,不炮制出病毒心头就不舒服。制造的病毒越隐蔽、越复杂、破坏性越大,感到的“成就感”也越大。这是一些缺乏公德意识、具有某种病态心理的人。现在呢,他们既要损人,又要利己了。传播病毒以牟利,既可恨又可耻。更可悲的是,还有这么多人崇拜他们,就更增加了清除电脑病毒的难度。难就难在某些人的心里,难在潜藏于公众意识中的习惯势力。

  有时候,矫枉就要过正,不过正不能矫枉。一种社会风气,一种道德观念,往往不是自发形成的。比如人类在蒙昧时期经过了漫长的群婚杂交阶段,不知经过了多少严厉的、甚至血腥的惩罚,才发展到今天稳定的一夫一妻制。这就是“乱世用重典”的立意所在。电脑病毒几乎与电脑同步发展,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。当年的CIH病毒,如今的“熊猫烧香”病毒,已经让我们付出惨重的代价。再不严惩,民心不快,电脑和网络难以健康发展。但愿法律法规方面的“空白”早日被填补。“黑客崇拜症”再也不要误导年轻一代了。

  有消息说,“熊猫烧香”病毒的制作者已经编出杀毒程序并提供给网民使用,而且已经有深深的悔意。又说,该制作者其实并无牟利动机。病毒的危害也主要由“熊猫烧香”的变种所造成。但说这些已经晚了,对公众的伤害已经造成。更重要的是,“黑客崇拜症”仍有市场,本文所说“用重典”针对的是“黑客崇拜症”,并不专门针对某个个人。“黑客崇拜症”是潜藏在某些人群心中的“病毒”。这是需要认真对付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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